解释:赞赏一个人,不夸大他的优点;贬斥一个人,不夸大他的缺点。
阴阳不和,灾变发起,或时先世遗咎,或时气自然。贤圣感类,慊惧自思,灾变恶徵,何为至乎?引过自责,恐有罪,畏慎恐惧之意,未必有其实事也。何以明之?以汤遭旱自责以五过也。圣人纯完,行无缺失矣,何自责有五过?然如《书》曰:“汤自责,天应以雨。”汤本无过,以五过自责,天何故雨?〔使〕以过致旱,〔不〕知自责,〔亦〕能得雨也。由此言之,旱不为汤至,雨不应自责。然而前旱後雨者,自然之气也。此言,《书》之语也。难之曰:《春秋》大雩,董仲舒设土龙,... 更多>>《论衡·卷十八·感类篇》
猜您喜欢